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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s title.
如果這篇文章這樣寫,下次我就會被K爆。
簡單寫一下:早上九點 木柵路等人-->晚上六點半 政大桃花源吃麵,花了九小時半
在騎車、發呆、健行、曬太陽,還有吃過於有嚼勁的刀削麵。
下午我在鼻頭角地質步道稜線上,兩個涼亭中間的觀景台,曬了至少半小時太陽。
因為我在等yamax,就在我們已經看過鼻頭角燈塔的"頭"之後,他決定要拋下我
自己去到燈塔的腳邊----喔,不是因為他不顧義氣,而是我自己擔憂某些"痛痛"會
跑出來,決定在原地留守。
▲圖中涼亭左側稜線,即為yamax行進路線。
yamax誇口單程只要十分鐘。
我就幫他計時,途中他還在另外一邊的稜線上跟我揮手。五分鐘過去,他不見了?
或許他也在發呆,沒關係。脫了鞋,我往四個方向都拍了照,順便加了件衣服。
▲山與海的交界
十五分鐘過去,稜線上沒他蹤影,我往空與海都拍了照,看著近岸奔馳的舢板,想
起一些海巡的事情。
▲我很少感謝鋒面過來,這次例外
二十五分鐘,還是三十分鐘,我不確定,因為我已經取消計時,看到yamax回到
稜線上跟我揮手,我也揮手。
▲這張是去程,勇士尚不知前方有什麼在等著他
其實山後面還藏著一大段之字形山路,要先走到最低點,又往上爬升,才能抵達
燈塔。我慶幸我沒硬跟,但是也失去一次有趣的體驗。
下山返回鼻頭角漁港的路上,吃了石花棟,邊討論是不是只要我安排的行程,都
一定會穿插著健行的要素。
無關緊要的備註一下,管理後台顯示,這篇將會是本部落格第199篇文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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